德宏水文· 本地热点·州全面部署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

州全面部署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
 

州全面部署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

(10月20日)

    州政府10月17日召开全州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我州“7·5”、“7·20”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计划投入灾区民房建设资金1000余万元,努力实现2005年春节前让住房倒塌和重损的灾民全部搬入新居、2005年6月底让需易地统建的灾民搬入新居的目标任务。
??? “7·5”、“7·20”灾害共造成我州民房倒损5869户15539间,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灾情发生后,在国家和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州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设立安置点、建盖简易房、搭建帐篷等方式,暂时解决了受灾群众的居住问题。在灾区民房的恢复建设方面,鉴于我州雨季漫长、不宜建房的实际情况,各县市前期主要开展了选址、协调土地置换、备料等准备工作,目前将进入灾区民房恢复建设的攻坚阶段。
??? 会议讨论通过了《德宏州“7·5”“7·20”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对我州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强调,灾区民房恢复建设工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要确保重灾区,同时兼顾一般灾区;要以就地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和易地恢复建设为辅;灾区民房恢复建设要与长远发展和防灾减灾相结合。各县市10月20日前要尽快组织力量对倒损民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评估,将受损民房细分为四类:一类倒塌户,要重点给予帮助恢复建设;二类重度损坏户,要分别列入修复建设计划,分期分批完成;三类中度损坏户,列入加固修复建设计划给予解决;四类轻度损坏户,原则上以自力更生为主,自行恢复建设。民房恢复建设住房标准、资金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各县市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0月底报州政府备案。民房恢复建设资金要建立专户专账、严格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审计;灾情核损和资金补助必须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灾区民房恢复建设的技术质量必须严格把握,不得在25度以上的陡坡和受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地带建房;不得挤占河床、河道及沟渠、桥梁等;要规范墙体施工,房屋主体结构必须梁柱结合,原则上不再建盖墙抬梁的房屋。
??? 据悉,我州“7·5”、“7·20”灾区民房恢复建设计划投入的1000余万元资金中,包括国家补助的600万元、省补助的410万元以及州县配套的部分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除有明确捐赠意愿的,其余要全部投入到灾区民房建设工作。在资金操作上主要采取灾民自筹一点、政府救济一点、政策优惠一点、亲友帮忙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银行贷款一点的方法,要充分调动受灾群众恢复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 目前,州政府成立了由州长孟必光任组长,副州长王兴才、刘绍鸿任副组长的灾区民房恢复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也相应成立灾区民房恢复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以确保全州灾区民房恢复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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